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研诚信规范手册》(2023年)

发布时间:2025-08-23 阅读数:4 发布:学术出版研究中心


关于发布《科研诚信规范手册》的通知

 

  《科研诚信规范手册》业经20231128日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31211日   

 

《科研诚信规范手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诚信规范手册》编写组

2023 12 月)

 

导   言

 

  科学研究是人类知识生产的重要途径,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以及自我净化的机制。严谨求实的学风、贯穿于实践中的道德规范与职业伦理精神,使科学在社会上树立起了客观与诚信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很高的社会声誉。然而随着科学研究表现出依赖大量投入、集体性研究、专业领域细分、运行体制科层化等特征的日益强化,科研人员不再是科研诚信责任的唯一担当者。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国内外不断披露的科研诚信问题揭示:一方面,政府部门、资助机构、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等相关机构和组织在推进科研诚信建设方面只有共同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才能确保科研诚信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际效果;另一方面,科研诚信建设的复杂性不仅仅来自于责任主体的多元化,还来自于科研不端行为表现形式的快速变化,在诸如抄袭、剽窃、篡改和伪造等典型的科研不端形式仍然存在的同时,出现了更多样的科研不端行为类型,如论文或申请书买卖、代写,伪造同行评议意见等,这对科研诚信规范体系建设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对科研诚信监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随着研究立项和课题制成为重要的科研资源配置方式,科研资助机构在科研诚信建设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面对科研诚信建设的新形势,许多国家、国际性资助机构和组织根据实践经验和新出现的问题,陆续制定或修订相关诚信规范和指南,特别是将原来一般性的科研行为规范进一步扩展到研究的可重复性、数据管理与共享制度、研究的浪费、利益冲突、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以及科研环境等深层次问题,增加了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并注重完善相关管理政策和措施。例如,全欧科学院发布的《欧洲科研诚信行为准则(2017 修订版)》涉及了科研资助与管理方面的变化以及科学传播、同行评议、开放获取出版、社交媒体使用等方面的新问题,强调了机构在维护科研诚信方面的责任;《欧洲科研诚信行为准则(2023 修订版)》强调了研究文化、利益相关者责任等在促进研究诚信和实施良好研究实践方面的重要性,提升了研究界对歧视和排斥机制的认识,考虑了数据管理实践的变化、《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以及开放科学的最新发展。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国立卫生研究院,加拿大三大联邦科研资助部门,英国研究理事会等均制定或修订了数据管理的原则和政策,对研究数据的共享与传播提出了更高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早在 1998 年就成立了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专门负责受理科学基金申请和资助工作中科研不端行为的投诉举报,严肃惩处涉及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不端行为。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资助机构在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方面的作用,2020 年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启动实施了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从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五个方面入手,面向科研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以及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等四方主体,采取有力措施和政策,督促和激励开展负责任的研究、评审和管理,以协同共治方式共同构建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组织编写《科研诚信规范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即是落实学风建设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手册》适用对象包括:(1)各相关学科领域参与或潜在参与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2)参与基金资助和项目过程各环节评审的专家;(3)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管理的各类机构;(4)参与基金资助、评审、项目过程管理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

  《手册》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2009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2014 年)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2014 年)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出发,既与其有相同的内容,同时也借鉴了国外资助机构治理经验及其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拓展了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涵盖范围。

  《手册》所称的科研诚信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基于诚实原则形成的一套系统性行为规范,二是从事科学研究和科研管理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手册》涵盖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通过阐述科学研究、科研管理等活动中应该遵守的相关行为准则,重点说明有关科研诚信应该做的方面,作为所有科研人员、评审专家、科研机构和资助机构在科研诚信方面应当达到的行为标准;二是说明有关科研诚信不能做的方面,即有问题的行为,作为对应该做方面的补充说明,同时也是一种警示;三是对科研不端行为做出说明,这是科研活动不能突破的底线。

  《手册》由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李真真研究员牵头的《科研诚信规范手册》编写组编写,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面向科研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吸纳多方意见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完成。《手册》不作为规范性文件印发,也不是部门规章。《手册》旨在明确参与科学基金工作四方主体在负责任的行为方面应当承担的诚信责任,为科研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遵守科研诚信规范提供一份较为系统和具有指导性的说明和建议,使相关行为主体了解什么样的行为是合乎(或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消除在科学研究、科研管理、科研资助活动中的疑惑,并依此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以期实现共同推进最佳科学实践的目标。

 

      目  录

 

  导 言

  1.科研人员诚信规范

  1.1 总 则

  1.2 研究选题和研究方案设计

  1.3 课题申请

  1.4 数据与图片

  1.5 涉及人类参与者的特殊责任

  1.6 涉及实验动物的特殊责任

  1.7 其他研究资源的使用

  1.8 研究合作中的责任

  1.9 成果撰写与引文注释

  1.10 署名与发表

  1.11 科研成果与知识产权

  1.12 学术交流

  1.13 教育与指导

  1.14 学术评议

  1.15 咨 询

  1.16 处理利益冲突

  1.17 科研不端行为投诉和举报

  1.18 履行社会责任

  2.评审专家诚信规范

  2.1 总 则

  2.2 行为准则

  2.3 通讯评议

  2.4 会议评审

  2.5 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RCC)评审机制

  2.6 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

  3.依托单位诚信规范

  3.1 总 则

  3.2 科研诚信制度建设

  3.3 科研管理诚信规范

  3.4 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

  4.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诚信规范

  4.1 总 则

  4.2 行为准则

  4.3 教育和政策引导

  4.4 正确处理利益冲突

  4.5 保密和数据保护

  4.6 资助工作中的诚信

  4.7 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

  主要参考文献

 

  《手册》下载https://www.nsfc.gov.cn/Portals/0/fj/fj20231221_01.pdf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294.htm

 

明确应该做不能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负责人

                          解读《科研诚信规范手册》

 

《科技日报》记者 操秀英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日发布了《科研诚信规范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编写《手册》的背景、目的以及定位是什么?科技日报记者21日就这些公众关心的问题采访了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负责人。

 

  记者:请简要介绍下编写《手册》的背景和目的。

 

  有关负责人:自然科学基金委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早在1998年就成立了监督委员会,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领导下独立开展学术监督工作,惩戒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资助机构在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方面的作用,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启动实施了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从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5个方面入手,面向科研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以及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四方主体,采取有力措施和政策,督促和激励开展负责任的研究、评审和管理,以协同共治方式共同构建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组织编写《手册》即是落实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

  我们编写《手册》的目的,是为了让参与科学基金工作四方主体了解什么样的行为是合乎(或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消除在科学研究、科研管理、科研资助活动中的疑惑,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以期实现共同推进最佳科学实践的目标。

 

  记者:《手册》的定位是什么?

 

  有关负责人:《手册》不作为规范性文件印发,也不是部门规章。旨在明确参与科学基金工作四方主体在负责任行为方面应当承担的诚信责任,为科研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遵守科研诚信规范提供一份较为系统和具有指导性的说明和建议。

 

  记者:科技部最近发布了《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手册》与它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有关负责人:《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从全国层面上为参与科学研究工作的各类主体(如科研人员、科研机构、科研资助机构、学术出版单位、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评审专家、被评议人、评议活动组织者、科技类社团等)的负责任行为提供指引,《手册》更侧重明确参与科学基金工作四方主体在负责任行为方面应当承担的诚信责任。二者之间相互衔接、相得益彰。

 

  记者:《手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有关负责人:《手册》分别从四方主体出发,主要内容包括科研人员诚信规范、评审专家诚信规范、依托单位诚信规范及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诚信规范4部分内容。内容涵盖三个层面:一是通过阐述科学研究、科研管理等活动中应该遵守的相关行为准则,重点说明有关科研诚信应该做的方面,作为所有科研人员、评审专家、科研机构和资助机构在科研诚信方面应当达到的行为标准;二是说明有关科研诚信不能做的方面,即有问题的行为,作为对应该做方面的补充说明,同时也是一种警示;三是对科研不端行为做出说明,这是科研活动不能突破的底线。

 

  记者:《手册》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有关负责人:《手册》适用对象包括各相关学科领域参与或潜在参与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参与基金资助和项目过程各环节评审的专家;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管理的各类机构;参与基金资助、评审、项目过程管理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

 

转载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研诚信规范手册》 - International Research Collaboration Information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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