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5-08-23 阅读数:3 发布:学术出版研究中心
为激励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勇攀高峰,树立科技界广泛认可、共同遵循的价值理念,加快培育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塑形铸魂科学家精神为抓手,切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和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走在前列,争做重大科研成果的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践行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科技工作全过程,筑牢科技界共同思想基础。坚持价值引领,把握主基调,唱响主旋律,弘扬家国情怀、担当作风、奉献精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大胆突破不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制度藩篱,营造良好学术生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坚持久久为功,汇聚党政部门、群团组织、高校院所、企业和媒体等各方力量,推动作风和学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为科技工作者潜心科研、拼搏创新提供良好政策保障和舆论环境。
(三)主要目标。力争1年内转变作风改进学风的各项治理措施得到全面实施,3年内取得作风学风实质性改观,科技创新生态不断优化,学术道德建设得到显著加强,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得到大力弘扬,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汇聚磅礴力量。
二、自觉践行、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四)大力弘扬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继承和发扬老一代科学家艰苦奋斗、科学报国的优秀品质,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以支撑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为己任,着力攻克事关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的基础前沿难题和核心关键技术。
(五)大力弘扬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坚定敢为天下先的自信和勇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抢占科技竞争和未来发展制高点。敢于提出新理论、开辟新领域、探寻新路径,不畏挫折、敢于试错,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在解决受制于人的重大瓶颈问题上强化担当作为。
(六)大力弘扬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把热爱科学、探求真理作为毕生追求,始终保持对科学的好奇心。坚持解放思想、独立思辨、理性质疑,大胆假设、认真求证,不迷信学术权威。坚持立德为先、诚信为本,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良好风尚中率先垂范。
(七)大力弘扬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静心笃志、心无旁骛、力戒浮躁,甘坐“冷板凳”,肯下“数十年磨一剑”的苦功夫。反对盲目追逐热点,不随意变换研究方向,坚决摒弃拜金主义。从事基础研究,要瞄准世界一流,敢于在世界舞台上与同行对话;从事应用研究,要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力争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八)大力弘扬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强化跨界融合思维,倡导团队精神,建立协同攻关、跨界协作机制。坚持全球视野,加强国际合作,秉持互利共赢理念,为推动科技进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
(九)大力弘扬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坚决破除论资排辈的陈旧观念,打破各种利益纽带和裙带关系,善于发现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敢于放手、支持其在重大科研任务中“挑大梁”,甘做致力提携后学的“铺路石”和领路人。
三、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十)崇尚学术民主。鼓励不同学术观点交流碰撞,倡导严肃认真的学术讨论和评论,排除地位影响和利益干扰。开展学术批评要开诚布公,多提建设性意见,反对人身攻击。尊重他人学术话语权,反对门户偏见和“学阀”作风,不得利用行政职务或学术地位压制不同学术观点。鼓励年轻人大胆提出自己的学术观点,积极与学术权威交流对话。
(十一)坚守诚信底线。科研诚信是科技工作者的生命。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要把教育引导和制度约束结合起来,主动发现、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并视情节追回责任人所获利益,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实行“零容忍”,在晋升使用、表彰奖励、参与项目等方面“一票否决”。科研项目承担者要树立“红线”意识,严格履行科研合同义务,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严禁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严禁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充抵交差。严守科研伦理规范,守住学术道德底线,按照对科研成果的创造性贡献大小据实署名和排序,反对无实质学术贡献者“挂名”,导师、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成果署名、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侵占学生、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对已发布的研究成果中确实存在错误和失误的,责任方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和承认。不参加自己不熟悉领域的咨询评审活动,不在情况不掌握、内容不了解的意见建议上署名签字。压紧压实监督管理责任,有关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诚信审核、科研伦理审查等有关制度和信息公开、举报投诉、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对违反项目申报实施、经费使用、评审评价等规定,违背科研诚信、科研伦理要求的,要敢于揭短亮丑,不迁就、不包庇,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十二)反对浮夸浮躁、投机取巧。深入科研一线,掌握一手资料,不人为夸大研究基础和学术价值,未经科学验证的现象和观点,不得向公众传播。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要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参与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科研人员要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要全时全职投入攻关任务。科研人员同期主持和主要参与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同期主持的不得超过1项。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在聘期内或项目执行期内擅自变更工作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要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兼职要与本人研究专业相关,杜绝无实质性工作内容的各种兼职和挂名。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要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学术管理,对短期内发表多篇论文、取得多项专利等成果的,要开展实证核验,加强核实核查。科研人员公布突破性科技成果和重大科研进展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推广转化科技成果不得故意夸大技术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不得隐瞒技术风险,要经得起同行评、用户用、市场认。
(十三)反对科研领域“圈子”文化。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打破相互封锁、彼此封闭的门户倾向,防止和反对科研领域的“圈子”文化,破除各种利益纽带和人身依附关系。抵制各种人情评审,在科技项目、奖励、人才计划和院士增选等各种评审活动中不得“打招呼”、“走关系”,不得投感情票、单位票、利益票,一经发现这类行为,立即取消参评、评审等资格。院士等高层次专家要带头打破壁垒,树立跨界融合思维,在科研实践中多做传帮带,善于发现、培养青年科研人员,在引领社会风气上发挥表率作用。要身体力行、言传身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走近大中小学生,传播爱国奉献的价值理念,开展科普活动,引领更多青少年投身科技事业。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构建良好科研生态
(十四)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政府部门要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树立宏观思维,倡导专业精神,减少对科研活动的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切实把工作重点转到制定政策、创造环境、为科研人员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上。坚持刀刃向内,深化科研领域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建立信任为前提、诚信为底线的科研管理机制,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动权。优化项目形成和资源配置方式,根据不同科学研究活动的特点建立稳定支持、竞争申报、定向委托等资源配置方式,合理控制项目数量和规模,避免“打包”、“拼盘”、任务发散等问题。建立健全重大科研项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确定重大创新方向要围绕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广泛征求科技界、产业界等意见。对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应充分开展前期论证评估。建立完善分层分级责任担当机制,政府部门要敢于为科研人员的探索失败担当责任。
(十五)正确发挥评价引导作用。改革科技项目申请制度,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让最合适的单位和人员承担科研任务。实行科研机构中长期绩效评价制度,加大对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稳定支持力度,反对盲目追求机构和学科排名。大幅减少评比、评审、评奖,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不得简单以头衔高低、项目多少、奖励层次等作为前置条件和评价依据,不得以单位名义包装申报项目、奖励、人才“帽子”等。优化整合人才计划,避免相同层次的人才计划对同一人员的重复支持,防止“帽子”满天飞。支持中西部地区稳定人才队伍,发达地区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特别是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挖人才。
(十六)大力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加快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在线申报、信息共享。大力解决表格多、报销繁、牌子乱、“帽子”重复、检查频繁等突出问题。原则上1个年度内对1个项目的现场检查不超过1次。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要强化合同管理,按照材料只报1次的要求,严格控制报送材料数量、种类、频次,对照合同从实从严开展项目成果考核验收。专业机构和项目专员严禁向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围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创新主体要切实履行法人主体责任,改进内部科研管理,减少繁文缛节,不层层加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前提下,免除追究其技术创新决策失误责任,对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等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项目单位和科研人员予以减责或免责。
五、加强宣传,营造尊重人才、尊崇创新的舆论氛围
(十七)大力宣传科学家精神。高度重视“人民科学家”等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精神宣传,大力表彰科技界的民族英雄和国家脊梁。推动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系统采集、妥善保存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深入挖掘所蕴含的学术思想、人生积累和精神财富。建设科学家博物馆,探索在国家和地方博物馆中增加反映科技进步的相关展项,依托科技馆、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工程纪念馆(遗迹)等设施建设一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
(十八)创新宣传方式。建立科技界与文艺界定期座谈交流、调研采风机制,引导支持文艺工作者运用影视剧、微视频、小说、诗歌、戏剧、漫画等多种艺术形式,讲好科技工作者科学报国故事。以“时代楷模”、“最美科技工作者”、“大国工匠”等宣传项目为抓手,积极选树、广泛宣传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典型。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和中学编排创作演出反映科学家精神的文艺作品,创新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手段。
(十九)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主流媒体要在黄金时段和版面设立专栏专题,打造科技精品栏目。加强科技宣传队伍建设,开展系统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科学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网络和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增强宣传效果、扩大传播范围。
六、保障措施
(二十)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对科技工作者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把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转变职能,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细化政策措施,推动落实落地,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的部署。科技类社会团体要制定完善本领域科研活动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经常性开展职业道德和学风教育,发挥自律自净作用。各类新闻媒体要提高科学素养,宣传报道科研进展和科技成就要向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核实,听取专家意见,杜绝盲目夸大或者恶意贬低,反对“标题党”。对宣传报道不实、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媒体、涉事单位及责任人员应及时澄清,有关部门应依规依法处理。
中央宣传部、科技部、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要会同有关方面分解工作任务,对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办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军队可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9-06/11/c_1124609190.htm
科技部召开《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新闻通气会
为激励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勇攀高峰,树立科技界广泛认可、共同遵循的价值理念,加快培育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6月13日,科技部召开《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新闻通气会,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司长戴国庆、副司长冯楚建,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解读《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科技部办公厅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吕静主持会议。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答: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广大科学家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接续奋斗,形成了中国科技工作者独有的精神品质。进入新时代,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凝练符合新时代特点和要求的科学家精神,并在全社会积极弘扬,树立良好的作风学风,倡导爱国情怀、责任使命,对厚植社会基础、凝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强大动力十分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积极营造良好学术环境,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并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要弘扬科学报国的光荣传统,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勇于创新、严谨求实的学术风气。制定发布《意见》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家精神,倡导创新文化,营造良好科研创新生态和舆论氛围,培育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问:《意见》制定过程与主要思路
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起草过程中,注重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正向引领。《意见》强化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塑形铸魂科学家精神为抓手,在全社会积极弘扬科学家精神,倡导爱国情怀、责任使命,凝聚起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强大动力。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在充分肯定我国科技界作风学风主流积极向上的同时,针对当前一定程度存在的浮夸浮躁、弄虚作假、急功近利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治理举措,营造良好学术生态。三是立足着眼长效。文件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要求构建长效机制,汇聚各方力量,推动作风和学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为科技工作者潜心科研、拼搏创新提供良好政策保障和舆论环境。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
答:《意见》明确了新时代加强科研领域作风学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对新时期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良好科研生态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意见》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价值引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久久为功的基本原则,明确以塑形铸魂科学家精神为抓手,切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和舆论氛围,着力构建创新创业环境,有效组织动员科技力量,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走在前列,争做重大科研成果的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践行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意见》提出,力争1年内转变作风改进学风的各项治理措施得到全面落实,3年内取得作风学风实质性改观,科技创新生态不断优化,学术道德建设得到显著加强,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得到大力弘扬,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汇聚磅礴力量。
《意见》对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学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从4个方面提出了若干重点措施。一是自觉践行、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提出要大力弘扬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二是加强作风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要求崇尚学术民主、坚守诚信底线、反对浮夸浮躁投机取巧、反对科研领域“圈子”文化。三是转变政府职能,构建良好科研生态。明确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正确发挥评价引导作用、大力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等要求。四是加强宣传,营造尊重人才、尊崇创新的舆论环境。强调要大力宣传科学家精神,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宣传阵地建设。
问:《意见》的突出特点
答:《意见》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层次高。《意见》由中央文件印发,对科研作风学风建设作出系统部署,体现了党中央对科学研究作风学风建设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决心坚定,力度空前。二是内涵新。《意见》全面阐释了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走在前列,争做重大科研成果的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践行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为实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三是措施实。《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措施,针对性强,可操作可落实。如明确规定,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以项目实施周期之外或不相关成果充抵交差等。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一个月内,要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在科技项目、奖励、人才计划和院士增选等各种评审活动中,不得“打招呼”、“走关系”,不得投感情票、单位票、利益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评审等资格。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特别是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挖人才等。
《意见》的发布对弘扬科学家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勇攀科学高峰,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将会同各有关部门,抓好《意见》的贯彻执行。科技类社会团体要制定完善本领域科研活动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经常性开展职业道德和学风教育,发挥自律自净作用。各类新闻媒体要提高科学素养,宣传报道科研进展和科技成就要向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核实,听取专家意见,杜绝盲目夸大或者恶意贬低,反对“标题党”。宣传报道不实、造成重大影响的,相关媒体、涉事单位及责任人员应及时澄清,有关部门应依规处理。
http://www.sohu.com/a/320347476_390536
用科学家精神凝聚起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强大动力
经济日报 佘惠敏
科技部6月13日上午召开新闻通气会,邀请科技部、中国科协有关负责同志对《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做情况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这是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学风作风做出明确部署,体现了党中央对科研生态建设的重视。”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司长戴国庆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科技界转变作风、改进学风,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起草了该《意见》。经中央批准,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并向社会公布。
正向引领: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中国科协调宣部处长孟令耘说:“科学无国界,但科学家有祖国。不同国家的科学家精神植根于不同的文化,是有一定区别的。《意见》中对中国科学家精神进行了全面阐释。”
《意见》要求自觉践行、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提出要大力弘扬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这12个字是对我国科学家精神的高度概括。”孟令耘说。
“《意见》坚持正向引领。”戴国庆介绍,在党的领导下,科学家在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奋斗中形成了中国科技工作者独有的精神品质。《意见》强化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塑形铸魂科学家精神为抓手,在全社会积极弘扬科学家精神,倡导爱国情怀、责任使命,凝聚起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强大动力。
问题导向:着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戴国庆介绍:“《意见》也突出了问题导向,在充分肯定我国科技界作风学风主流积极向上的同时,针对当前一定程度存在的浮夸浮躁、弄虚作假急功近利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治理举措,着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具体务实。如明确规定,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以项目实施周期之外或不相关成果充抵交差等。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一个月内,要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在科技项目、奖励、人才计划和院士增选等各种评审活动中,不得“打招呼”、“走关系”,不得投感情票、单位票、利益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评审等资格。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特别是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挖人才等。
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副司长冯楚建表示,落实《意见》相关要求需要从四方面采取具体措施。“一要抓监测,要组织相关机构对学风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二要做评估,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执行效果评估;三要抓督促,督促各方面落实《意见》中的具体举措;四要抓查办,严肃查办违规案件,‘零容忍’净化学术风气。”
着眼长效:推动作风学风建设常态化
“文件的建设目标很明确。《意见》明确提出,力争1年内转变作风改进学风的各项治理措施得到全面落实,3年内取得作风学风实质性改观。”
戴国庆介绍,《意见》立足着眼长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要求构建长效机制,汇聚各方力量,推动作风和学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为科技工作者潜心科研、拼搏创新提供良好政策保障和舆论环境。
比如,《意见》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构建良好科研生态”这一部分中,明确了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正确发挥评价引导作用、大力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等要求。“这些要求就是在着眼长效。政府要做什么?要强化服务,减少对微观科研活动的直接干涉,推动作风学风建设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戴国庆表示,下一步,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推进,切实做好跟踪督办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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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
——科技部部长王志刚解读《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新华社记者陈芳、胡喆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对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如何理解和把握好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如何正确评价当前的科研作风学风现状?将推出哪些重大举措加强作风学风建设?25日,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就这些热点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问:如何看待当前的科研作风学风状况?意见出台基于什么背景、有何政策目标?
答:优良的作风和学风是做好科技工作的“生命线”,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根基,决定科技事业的成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科技部始终把作风学风建设摆在事关科技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会同有关部门在制度建设、工作机制、教育引导、监督惩戒等方面加大力度,推动我国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学术不端、浮夸浮躁、急功近利等不良倾向依然存在,如果任其蔓延,科技创新的良好生态就会受到侵蚀。
此次出台的意见,是指导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向引领,突出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要求力争1年内各项治理措施得到全面落实,3年内取得实质性改观,科技创新生态不断优化,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得到大力弘扬,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
问:如何理解科学家精神的时代意义和深刻内涵?
答:我国科学家是充满理想和献身精神、具有优良传统的群体。长期以来,一代又一代科技工作者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为己任,铸就了“两弹一星”“载人航天”等光照千秋的精神丰碑,涌现出钱学森、于敏、黄大年、南仁东等光辉典范,成为伟大民族精神的传承者、践行者和塑造者。
进入新时代,更需要对我国科技界的优秀传统和宝贵精神不断凝练升华,筑牢科技界共同的价值观念和思想基础。意见以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为核心,对新时代科学家精神作了全新的阐释,既传承精神血脉,又蕴涵时代特点,将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接力精神火炬,奋进新的长征,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
问:意见在出实招硬招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意见对新时代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措施,着力引领广大科技人员在科技强国的时代责任中坚守初心、勇担使命。
意见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明确倡导什么、反对什么,态度鲜明、措施务实。比如,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科研人员同期主持和主要参与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同期主持的不得超过1项;科研人员公布突破性科技成果和重大科研进展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在各种评审活动中“打招呼”“走关系”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等。
培育形成良好的作风学风,必须坚持科学规律,反对主观臆断;坚持严谨求实,反对虚浮夸大;坚持诚信为本,反对弄虚作假;坚持敬业报国,反对功利主义。要让科技界多一些理性的人、知道敬畏的人、规规矩矩的人,少一些为了个人名利丧失底线、罔顾规矩的人。
问:意见明确了加强作风学风建设的基本原则,如何理解、把握好这些原则?
答:科研作风学风建设涉及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作风学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意见的发布对鼓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笃志学问、勇攀科学高峰,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走在前列。二是突出价值引领,大力宣传科学家榜样典范,弘扬科学家精神,引领全社会尊重科学、投身科学,凝聚起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强大动力。三是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大胆突破不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制度藩篱,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四是坚持久久为功,狠抓落实落地,为科技工作者潜心科研、拼搏创新提供良好政策保障和舆论环境。
问:科技部门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抓好意见的落实?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出台意见只是开端。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需要政府、大学、科研机构、科学共同体、科技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共同发力。科技部将会同各有关部门,把作风学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把意见各项要求真正落地生根。
一是强化服务。进一步减少对科研活动的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切实把工作重点转到制定政策、创造环境、为科研人员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上。二是强化引导。建立以信任为前提、诚信为底线、评价为导向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实行科研机构中长期绩效评价制度,加大对优秀科研人员和创新团队稳定支持力度。三是强化减负。深入实施减表、精简牌子、检查瘦身等7项具体行动,进一步提升科技人员的获得感、满意度。四是强化督促。会同有关部门分解工作任务、加强跟踪督办、做好总结评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转载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 International Research Collaboration Information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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